English

检查爆炸物品消除治安隐患

1998-04-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2日讯(记者周伟)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清理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及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当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形势十分严峻,一些地方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情况十分突出,特别是农村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三小”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混乱,有的被犯罪分子利用制造爆炸案件,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的单位逐一进行安全检查,把爆炸物品管理混乱的单位,尤其是农村“三小”企业及其周边地区作为收缴的重点,组织专门力量,落实责任制,逐单位逐村逐户进行彻底清理收缴。对所有爆炸案件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要采取“倒查”方式,追根溯源,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通知要求,在“三小”企业较多的地区,要在乡镇一层组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有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爆破员和安全员,统一为“三小”企业和零散用户提供爆破作业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物品流失。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